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。文明养犬反映养犬人的素质,折射城市的文明程度。为进一步规范犬类管理,养成文明的养犬习惯,营造干净整洁、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,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,近日,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“依法养犬,卫生养犬,安全养犬,文明养犬”的倡议。
近年来,随着城市养犬人群逐渐扩张,在满足养犬人精神需求的同时,也给公共安全、人居环境、城市管理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。去年10月,我市出台《潜江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》,就单位、个人应当文明养犬,在建成区内养犬或者从其他地区携犬只入内的,提出了必须遵守的相关行为规范,使得城市养犬所带来的各种问题,得到了不同程度地缓解。
但是,从目前的情况看,无论是在城市街道,还是在社区农村,“犬患”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根本解决。比如有的犬只昼夜叫唤,干扰他人正常休息;有的养犬人携犬只外出时,没有随身携带好清理工具,让犬只随处排泄粪便,污染环境卫生;有的遛犬时不拴好绳子,让犬只随意接触人群,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。这些不文明的养犬习惯,极大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,甚至危害公共安全,给城市管理也带来不少隐患。
养犬并非小事、私事,而是关乎城市文明的大事、公事,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和市民素质高低。养犬是个人权利,但有权利就有义务,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。当下,潜江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,争做文明养犬人,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,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。
文明养犬,是心声更是行动。让我们积极响应倡议,合法养犬、卫生养犬、安全养犬、文明养犬、理性养犬、规范养犬,真正多一些文明养犬的自律行动,涵养城市养犬文明,共建温馨美好家园,用实际行动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!(网评员 东言)